[担保]禾望电气(603063):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原标题:禾望电气: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注: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中涉及外币的按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8日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信托银行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约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向信托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禾望科技向信托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4,500万元整,用于禾望科技营运周转,本保证合同所担保之债权发生期间为本合同各方最后签约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禾望科技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提供担保,禾望科技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30,000 / /
度 万元整,用于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证贴现/保贴、出口信用证押汇/贴现、银行保函等业务,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1月16日止,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4日及2025年4月2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015
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380,000
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万元的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可以相互调剂担保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禾望科技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255,762.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4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77,333.76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信托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1、债权人(授信银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份(如分期提款),且各部份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因保证人对债务人缴纳、增缴保证金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为授信银行要求债务人缴纳之日起二年;若授信银行分次要求的,则为每次要求缴纳、增缴之日起二年。部份或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授信银行未受清偿的,授信银行均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担保金额:主债权限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整
6、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实现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及损害赔偿。
(二)公司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1、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5、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支持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25年3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4 21 2024
年 月 日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年度担保额度内的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34,723.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31%,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71,941.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71%,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52,332.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7%,对参股公司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联担保余额为10,449.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3%。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万元) | 534,723.22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 | 124.31 |
| 特别风险提示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8日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信托银行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约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向信托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禾望科技向信托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4,500万元整,用于禾望科技营运周转,本保证合同所担保之债权发生期间为本合同各方最后签约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禾望科技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提供担保,禾望科技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30,000 / /
度 万元整,用于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证贴现/保贴、出口信用证押汇/贴现、银行保函等业务,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1月16日止,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4日及2025年4月2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015
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380,000
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万元的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可以相互调剂担保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禾望科技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255,762.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4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77,333.76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深圳市禾望科技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100%持股 | ||
| 法定代表人 | 肖安波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094331985T | ||
| 成立时间 | 2014-04-18 | ||
| 注册地 |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广田路94号B栋101 | ||
| 注册资本 | 85,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电气产品及其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机械五金、 电子电气产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 目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电气 产品及其软件产品、机械五金、电子电气产品的生产。第二类增值 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32,744.52 | 223,657.84 | |
| 负债总额 | 230,184.38 | 201,620.17 | |
| 资产净额 | 102,560.14 | 22,037.66 | |
| 营业收入 | 210,491.82 | 242,980.62 | |
| 净利润 | 5,425.43 | 1,026.14 |
(一)公司与信托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1、债权人(授信银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份(如分期提款),且各部份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因保证人对债务人缴纳、增缴保证金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为授信银行要求债务人缴纳之日起二年;若授信银行分次要求的,则为每次要求缴纳、增缴之日起二年。部份或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授信银行未受清偿的,授信银行均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担保金额:主债权限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整
6、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实现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及损害赔偿。
(二)公司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1、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5、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支持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25年3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4 21 2024
年 月 日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年度担保额度内的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34,723.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31%,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71,941.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71%,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52,332.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7%,对参股公司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联担保余额为10,449.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3%。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