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力斯(60112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原标题:赛力斯: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 董事会秘书申薇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非执行董事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3、4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1、2、3、4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与议案1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宁律师、杨子涵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杨子涵律师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 董事会秘书申薇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
| A股 | 202,191,993 | 99.5375 | 700,200 | 0.3447 | 239,200 | 0.1178 |
| H股 | 39,251,200 | 99.9987 | 0 | 0.0000 | 500 | 0.0013 |
| 普通股合计: | 241,443,193 | 99.6122 | 700,200 | 0.2889 | 239,700 | 0.0989 |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
| A股 | 894,990,162 | 99.8855 | 705,500 | 0.0787 | 320,147 | 0.0357 |
| H股 | 39,251,200 | 99.9987 | 0 | 0.0000 | 500 | 0.0013 |
| 普通股合计: | 934,241,362 | 99.8903 | 705,500 | 0.0754 | 320,647 | 0.0343 |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
| A股 | 892,429,174 | 99.5997 | 3,315,388 | 0.3700 | 271,247 | 0.0303 |
| H股 | 38,323,800 | 97.6360 | 927,400 | 2.3627 | 500 | 0.0013 |
| 普通股合计: | 930,752,974 | 99.5173 | 4,242,788 | 0.4536 | 271,747 | 0.0291 |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
| A股 | 895,050,920 | 99.8923 | 711,189 | 0.0794 | 253,700 | 0.0283 |
| H股 | 39,251,200 | 99.9987 | 0 | 0.0000 | 500 | 0.0013 |
| 普通股合计: | 934,302,120 | 99.8968 | 711,189 | 0.0760 | 254,200 | 0.0272 |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预计 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 202,191,993 | 99.5375 | 700,200 | 0.3447 | 239,200 | 0.1178 |
| 2 | 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及修 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 202,105,746 | 99.4950 | 705,500 | 0.3473 | 320,147 | 0.1577 |
| 3 | 关于非执行 董事变更的 议案 | 199,544,758 | 98.2343 | 3,315,388 | 1.6321 | 271,247 | 0.1336 |
| 4 | 关于聘任会 | 202,166,504 | 99.5249 | 711,189 | 0.3501 | 253,700 | 0.1250 |
| 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
上述议案中,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3、4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1、2、3、4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与议案1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宁律师、杨子涵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杨子涵律师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